国搜黑龙江讯 3月28日9时,在大庆市龙岗公安分局刑侦一队,了解到一起恶性砸车盗窃案。2015年11月以来,让胡路广厦、景园、明湖花园等小区,以及萨尔图一些小区接连发生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失窃的案子。经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和走访,12月23日,龙岗公安分局刑侦一队将砸车贼杨某抓获,杨某在我市及哈尔滨、双城、五常、长春等地,砸车作案15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
21时准时“上班”,午夜砸完车随时“下班”
“这贼太恨人了,眨眼功夫就把我车砸坏了。”2015年11月8日,让胡路景园小区的刘先生打电话向龙岗公安分局报案,清晨他把车停到小区里,上楼收拾一下准备去参加葬礼,谁知几分钟后下楼却发现车玻璃破个了大窟窿。
办案民警赶到刘先生家住的小区,发现刘先生的奔驰车副驾驶一侧的车玻璃上,有一个边缘较为整齐的大窟窿,“这是用工具干的。”民警立即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砸车者是一名戴着帽子、口罩,背着双肩包的男子。经走访发现,男子并不住在我市。
民警随该男子行踪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他作案后去了火车站,此外,当晚21时左右,男子在火车站出现,警方很快确定了男子杨某身份,并在哈尔滨松北区出租房内将其抓获。杨某交待,他每次来大庆作案,都是提前订好往返火车票,21时许到大庆,踩好点儿,23时至凌晨1时这个时间段砸车,砸完了坐火车回去。
砸车后,没值钱东西拿,就拿走个挂件
“哪次都不空手,不过也不一定次次偷着好东西。”杨某交待,很多时候他从车窗外看不到车里有啥,没东西时就拿个挂件。杨某砸车只挑奔驰、宝马、奥迪等好车,用工具把玻璃弄碎再拿走车内东西,也就两三分钟的事儿。
杨某交待,坐火车去大庆及周边地区“干活儿”已经成为他一段时期的工作,他每次带着帽子和口罩,背着双肩包在小区里活动,并不会引起人们的注。
一个月在大庆市作案30多起,最多一晚7起
杨某交待,从2015年11月到12月23日被捕,他在大庆市让胡路广厦、景园、明湖花园等小区,以及萨尔图一些小区接连作案30多起,如此频繁作案,可谓“砸车专业户”。杨某在大庆市作案,在哈尔滨被抓,他却既不是大庆人,也不是哈尔滨人,而是个肇东人。今年27岁的他,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被捕前,他租住在哈尔滨松北区。杨某经常出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花钱很快,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一个偶然,他发现很多车主很粗心,比如忘记摇车玻璃、忘记锁车,有的还把包等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于是打起了砸车盗窃的主意。
夜间停车应选光线好的地方,下车拿走财物
“狡猾的窃贼,逃不过监控录像的眼睛。”龙岗公安分局刑侦一队办案民警提醒车主,晚上一定要将车停在光线好或者有人看管的地方,如果不将车停放进有人看管的场所,应选择小区、路边监控录像范围内的地点,一定不要在车内放大量的现金或相机、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在车内放手提包、背包等,以免被犯罪分子盯上,使得车辆被不法分子盯上。此外,尽量在车内安装报警器,这样,如遇砸车玻璃盗窃,能及时报警。发现车玻璃被砸、财物被盗,要立即报警,以便公安机关收集线索,抓获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