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我市在市政府广场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展。进一步表明党委政府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决心,鼓励、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绥化市督导组组长周全义,市领导曲敏、杨川庆、庞洪峰、史衍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国等出席活动。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截止5月末,全市已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59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26个,抓获犯罪成员495人,破获刑事案件1798件,刑事拘留40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99亿元,审查起诉46件291人,提起公诉40件249人,其中涉黑3件49人,涉恶28件148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判处有罪人犯17人;审结“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19件,判处有罪人犯94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同向发力、同步上案,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相结合,严查深挖“保护伞”。截止5月末,全市共立案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66件266人,其中直接涉黑涉恶12人,充当“保护伞”94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160人,79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8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组织部门深化治乱强基工作,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为203个村重新选派了第一书记。同时,清理受过刑事处罚村干部107人,涉黑涉恶村干部6人,转化升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9个,对换届审核把关不严的28名县乡干部追责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强化标本兼治、正本清源,从严整治行业领域,借势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62件,累计对5421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监管措施,全市“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5.3%。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图板,展示了各地工作成果,并集中展出了办案单位查扣的涉案车辆、现金、首饰、电子产品、管制刀具等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