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级职称申报通知
2026年中级系列职称评审平台已经开通,纸质版评审材料收取时间为9月15日之前。材料报送地点:人社局513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如超期未申报,一律不予受理。请注意:1、请认真按照“职称申报程序”通过平台填写评审表及组装评审材料,因漏填错填评审表一律视为不合格。2、请在平台上选好晋升中级职称2026年度及评委会。严格核对拟评级别,系列及小专业等申报信息,避免错报漏报。拟评人员名册一式2份,具体职称申报程序附下,如不合格一律不予受理。
肇东市人社局专技股职称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人社部门确认的环节进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履行推荐手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个人申报1.平台申报。启用职称服务平台。个人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个人职称申报)进行申报,(档案在肇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创建个人账号时单位选择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如有平台操作问题,各有关单位可联系平台使用技术服务部门:0451-87097652、87097653。咨询电话:0455-7790208包秀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1)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个人职称申报)填报信息,选择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例“绥化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评委会”,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2)我省实行电子证书,个人填报信息将直接关联职称证书信息,在进行平台申报时,要确保个人信息输入准确无误。在填报晋升专业时,平台信息中有符合申报的小专业,即可选填;如果平台信息中没有小专业可选,按照本系列评审标准规定的专业填报,不可以填“无”。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不允许出现错误。 2.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佐证原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一式二份,用A4纸按顺序正、反面打印1式2份。同级改职人员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2)《个人信息确认表》。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的《2026年度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并盖章。(3)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在肇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劳动合同》。(4)现任职资格证明。提供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5)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人员需具备评审标准申报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由于职称服务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自动获取学历学位信息存在一定延迟,今年市评中职称系列申报人员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原件。(7)各类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1式1份。(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填好姓名及联系电话,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打印的《申报资格材料目录表》,粘贴在材料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