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在市党政办公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专题学习。
市委书记张伟志主持会议。
杨铁城、张景春、吕江、李静野等市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于振武为与会人员作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讲座。于振武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必要性、修订过程和主要特点以及新修订内容,站在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作了一场内容全面充实、生动精彩的专题辅导,观点鲜明、见解独到,既有深刻的纪律原理阐述,又有生动的违纪案例分析,是一次纪律条文的讲解,更是一次遵规守纪的提醒,让与会人员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受到了教育。
就如何结合此次专题辅导全面准确领会、有效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会议强调,要在学习宣传上求深求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报道和解读阐释工作,切实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努力营造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在贯彻执行上严实并举。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立标杆、作表率,把讲规矩、守纪律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传导压力、推动落实,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规矩纪律这根弦,不越雷池一步,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会议强调,要在执纪问责上动真碰硬。认真履行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把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范围,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还邀请绥化市委党校教务科主任、素质能力教研中心教授李艳超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专题讲座。李艳超紧扣《三十讲》的核心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历史方位、科学内涵、战略地位与重大意义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战略目标、主题主线、根本立场和发展动力等方面的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与会领导干部作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脉络清晰、讲解精准的专题辅导,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如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好此次讲座内容,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三十讲》作为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见诸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学懂弄通,学思践悟促提升。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好这部重要著作,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深学细悟中融会贯通、把握实质,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会议强调,要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抓落实。全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秸秆禁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绥化市委的决策部署在肇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