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第5次会议召开,传达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深改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绥化市委深改组第12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有关改革事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伟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隋旭鹏,市政协主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秀海,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吕鑫等出席会议。
市领导王明天、谢福友、吕江、赵洪雨、徐晓平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绥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审议了《关于调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组成人员的建议》;审议了《肇东市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审议了《肇东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议了《肇东市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听取了肇东石油开发公司改革转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肇东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听取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就如何结合上级精神做好我市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绥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精神和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不等不靠不拖,迅速落实改革各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在体制创新、机制转换上积极推进;要进一步细化研究,加强改革创新,采取务实举措主动作为,确保 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会议还就各讨论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部署。
记者:高强 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