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树林,副主任刘志明、葛刚、王洪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杜广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占发列席会议。
刘志明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办负责同志作了关于接受王志年等同志辞去肇东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接受冷雪峰同志辞去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王志年等同志的辞职决定(草案)及冷雪峰同志的辞职申请,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王志年等同志及冷雪峰同志的辞职申请。
按照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代表团代表比例构成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提名,拟补选张伟志、李纯魁两位同志为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张伟志同志、李纯魁同志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张伟志同志、李纯魁同志当选为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上,讨论、决定了召开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决定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是12月14日——15日,会期二天。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办负责人宣读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宣读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和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建华宣读了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