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大”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肇东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宣传攻坚战,把开展客货驾驶人“大教育”行动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8月18日,大队召集全市客货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在市公安局会议室举办了客货运企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交警大队领导班子以及各中队负责人参加活动,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兴富同志主持活动并对客货运企业提出重点要求。
一是企业车辆必须按期进行检验,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绝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车辆保险要按时续保,不允许有脱保期。
二是企业驾驶人必须准驾相符,企业内部审查车辆驾驶人时必须实名认证,决不允许顶名、挂名。车辆及驾驶人出现交通违法的要及时处理,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立即停止驾驶车辆。
三是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配齐安全锤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天窗、安全门等安全逃生通道必须每天检查,确保能够正常开启,车窗不允许贴膜。
四是必须保证GPS设备正常工作,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五是“黄标车”坚决不允许从事运营活动。
六是要加强安全带的检查和提示使用工作,客运车辆每班次要检查一次安全带的技术状况,发车前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才能发车。
七是近期交警大队将会同交通运输局对全市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活动中,交警大队还通报了近期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及事故涉及的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追究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