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当全面振兴发展排头兵
中共肇东市委书记 张伟志
参加省十二次党代会,收获很大,感悟很深,尤其是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所作的党代会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及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提出了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核心是讲政治,根本是解放思想,关键是转变作风,而要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应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要协调处理好“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的关系
这次省党代会报告,对“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了严格要求。作为县域经济的领路人,首要的是把握大势,正确处理好“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的关系,既要履行好加快发展“第一要务”这一长期任务,更要履行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这一紧迫任务,不能“只挂帅、不出征”。要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身体力行抓具体、抓延伸、抓机制,通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既强化组织建设又锻炼干部能力,真正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二、要协调处理好“解放思想”与“纪律规矩”的关系
这次省党代会报告突出强调了“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激发龙江发展的内生动力”,这为我们今后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绝不是不讲原则、不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原则不成道理。不能让“遵守规矩”成为懒政的借口,更不能让“打破常规”成为乱政的幌子。工作中,既要旗帜鲜明地讲规矩、守纪律,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依规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又要在遵规守纪和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敢于“吃螃蟹”,敢当“领头雁”,把中央、省委和绥化市委的新判断新理念新要求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构筑发展新优势,形成改革新红利。
三、要协调处理好“大局”与“个体”的关系
省党代会报告中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时刻保持“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与中央、省委和绥化市委的步调保持一致。从当前肇东发展形势看,无论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建设农业强省、工业强省、畜牧强省、冰雪经济强省的新部署和绥化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打造“寒地黑土之都、绿色产业之城、田园养生之地”的新目标,还是打赢产业项目建设、现代化大农业、扶贫脱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攻坚战,都要求我们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聚焦中心发力,只有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维护党的权威强不强、贯彻上级精神实不实、走的路子正不正、行动快不快、效果好不好,才能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接力奋进推动肇东发展,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要协调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省党代会报告着重指出,“要切实解决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党委班子的“一把手”,重点要解决好两个问题。首先,解决好民主不够的问题。坚决杜绝主要领导“一言堂”、决策前“定调子”,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其次,解决好政治定力不够、集中不力的问题。坚决避免政治上糊涂摇摆、决策上优柔寡断,造成集中不力、延误发展。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保持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敢于直面纠错正偏、站稳脚跟、明辨方向,在民主基础上搞好集中统一,让党内政治关系自上而下有序有力。
五、协调处理好“亲商”与“廉政”的关系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用“亲”和“清”阐述了新型的政商关系。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必须站稳立场,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把握原则,坚守底线,绝不能在政治上搞亲疏,绝不能无原则、单一地给企业税收、资金、土地等政策。要通过“面对面”为企业研究问题、“手拉手”为企业解决难题来促进企业发展,做到“亲商而不忘初心、扶商而不违规矩、有礼而不失态、周到而不庸俗”,坚决扭转“摆平”“搞定”“忽悠”之风。
六、要协调处理好“宽容失误”与“惩处问责”的关系
省党代会报告提出了“考察考核干部要听其言、观其行、察其效”,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县委书记,一方面要调动干部积极性。充分运用好、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一般错误与违纪违法界限,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给那些长期冲在改革发展一线、面临负责问题的干部吃一粒勇于担当的“定心丸”。另一方面要向基层延伸保持高压态势抓具体。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对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特别是对重要决策、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选人用人、民生事业等重大事项,建立市、乡、村有标的、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不允许任何人“打招呼”“写条子”和“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