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肇东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辖区部分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4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别
1、S22哈肇高速13公里+500米至41公里+100米。抓拍该区间东向西方向超速违法行为。
2、S22哈肇高速44公里+710米至58公里+300米。抓拍该区间东向西方向超速违法行为。
3、S22哈肇高速58公里+300米至44公里+710米。抓拍该区间西向东方向超速违法行为。
4、S22哈肇高速41公里+100米至13公里+500米。抓拍该区间西向东方向超速违法行为。
二、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2025年7月1日0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肇东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