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为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颁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市环保局邀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庞博为我市各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开展企业环保法律培训。
会上,庞博从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新理念、新思路入手、多元共治体系下的各方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为我市各企业负责人全面讲解企业的法律义务、违法责任以及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执法程序。
各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非常及时,培训内容切合实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解读深入浅出、全面透彻、系统实用。通过此次培训会,各企业环保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