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树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军、王成福、张闽昆、王焕达,秘书长郭建华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鑫,市人民法院代院长杜广伟,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于占发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闽昆主持会议。
会上讨论了召开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决定市人大八届七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是3月2日,会期一天。会上宣读了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出程序及处理办法草案,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说明。
会上,吕鑫代市长李延春做关于佘永成同志拟任职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干部简历。佘永成在会上作了供职报告。与会人员对佘永成同志的拟任职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公布表决结果前,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例会审议题目及三查题目草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佘永成为肇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树林为佘有成同志颁发任命书。佘永成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要按照人代会筹备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积极运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