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环保局与工商局、电业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分别对明久乡、昌五镇非法小造纸厂进行关停取缔。这些小造纸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和任何营业许可证件,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威胁饮用水源,对附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群众意见很大。联合制法人员现场对主要生产设施拆除,切断生产电源,依法没收相关设备和成品纸张,使其不在具有非法生产能力。 市环保局负责同志表示,将加大开展取缔非法小造纸厂的专项执法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并加强执法巡查,防止取缔造纸厂死灰复燃,保护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