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入关键攻坚期。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风险,近日,肇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00余箱,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及时消除了一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1月20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海城乡某居民院落进行检查时,发现院内闲置平房门窗紧闭且有疑似烟花爆竹的货物,随即展开现场核查。经依法进入检查,民警发现该平房内无序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涵盖多个品类,共计200余箱,且储存场所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未采取防潮、防爆、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周边还混杂着纸箱、旧家具等易燃杂物 。更令人担忧的是,该储存点紧邻居民区和乡村道路,日常人员流动频繁,一旦因温度变化、明火或电路故障引发爆燃,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经查,违法行为人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购入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家闲置平房内,计划在春节期间销售。面对确凿证据,于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肇东市公安局依法对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全部依法收缴,并按安全规范转运至指定仓库封存待统一处置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如同在家中存放‘定时炸弹’,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会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肇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均受法律严格管控,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相关活动。此次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下一步,肇东市公安局将持续聚焦城乡接合部、闲置库房、出租屋、个体商铺等重点区域,加大拉网式排查力度,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闭环机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公安机关将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禁燃禁放规定,畅通110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凝聚全民共治合力。
警方郑重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肇东市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节日期间的平安和谐环境,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