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广大售粮农民:
为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严禁粮食收购中出现“打白条”行为公告如下:
一、粮食收购者、收购企业在收购粮食时,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应当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粮款“打白条”;不得承诺延期高息高价支付粮款。
二、广大农民朋友要增强维权意识,按照“一手钱一手粮”原则售粮,并留存好相关售粮票据,做到粮出手钱到手,不轻信、不上当、不受骗。
三、粮食收购者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收购,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筹措能力,承担农民售粮款兑付的主体责任,不得损害农民等售粮者利益。
鼓励粮食收购者和售粮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粮食品种、数量、金额、兑付时间等。对以口头形式约定的,鼓励留存必要证据。粮食收购企业委托收购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优先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委托方承担售粮款兑付的主要责任。
粮食收购者不得以未收到第三方付款等为由,不按约定支付售粮款。
四、对粮食收购者“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0455-7784507
肇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