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针对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问题,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合规提示如下:
一、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回收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严谨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二、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
三、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
四、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
五、严禁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
六、严禁在餐饮环节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生产经营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
八、严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
九、严禁使用“生鲜灯”干扰消费者对肉类产品的感官认知。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位消费者都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力量。若发现以上禁止行为和食品过期、变质、掺假、虚假标签、非法添加等问题,请尽量保留证据并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