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效率原则,进一步加强我站服务窗口工作建设,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水平、效率,制定本制度。
运政服务审批大厅是运管机构重要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服务窗口应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窗口服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政、勤政、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窗口的设置和业务职能
办事窗口设置在运管站办公大楼一层,实行敞开式办公,根据办理业务特点和办事群众需要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办事。窗口服务按照“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建设。
“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办的事项,原则上初审、核批、发文、回复都要在窗口完成。无法在窗口完成的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后出具回执,列明接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办理时限等。窗口接办人员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
二、窗口办理
根据运管站的职能要求和工作特点,办事窗口主要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到运管站办事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主要业务包括:
1、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的开业、变更、停业申办;
2、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开业、变更、停业申办;
3、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开业、变更、停业申办;
4、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变更、停业申办;
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验;
6、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理;
7、运政信访、投诉、咨询工作;
三、窗口的管理和运作
建立健全窗口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依法办事。
首问责任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主动、热情地引领服务对象按办事流程把需要办的事情办好。
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所办事项需提交的资料、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准确、完整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告知联系咨询电话。
岗位责任制:根据窗口职能和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实行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权限、工作目标等。
办事时限承诺制:一般的审批事项,不需要前期论证调研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给出结论。需要上级部门批复和需要进行前期协调论证的,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并在前期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作出结论或批复。运政审批业务最长不超过10天(扣除上级审核批准时间)。核准、备案、缴费事项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应在窗口即到即办。
政务公开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优化窗口布局和设施配备。明确和公开办事依据、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等内容,增强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和行使监督权。
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履行职责。对在工作中出现行政行为过错,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公开事项:根据运管站业务职能特点,实现窗口与业务股室的互动和联动,实现窗口前台和后台支持的互动和联动,做到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制度健全、优质高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公开事项包括:
1、运管站和窗口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2、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职权和岗位责任;
3、审批(含初审)、核准、备案事项的办理依据、准入条件;
4、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
5、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6、窗口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纠正、处罚办法等。
四、窗口设置以下便民利民设施
1、设置公告栏,张贴、悬挂窗口常规接办业务一览表、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与窗口工作有关的重要政策变动、重要事项通知等内容;
2、窗口按照办事类别摆放窗口办事指南、窗口业务介绍等资料,方便前来办事人员取阅;
五、窗口工作人员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行为礼仪标准,树立和维护良好的窗口形象。要着装整齐、统一胸牌,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行为举止方面不断提高自身水平,达到文明服务的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强化责任。接办事项资料属于受理范围的,要认真审查,符合准入条件并合乎规范要求的一次性受理或办理,否则,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缺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审批(含初审)事项在完成前期规划、论证的前提下,能立即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在15作日内办结;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性核准和所有备案事项必须在办事窗口做到即到即办。
不断提高窗口办公自动化水平,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实现窗口服务的优质高效。
加强窗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窗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窗口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纳入部门内部考核。
窗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窗口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窗口投诉机制。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