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湿地公园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孕育了丰富的鱼、蟹、螺等水生生物,它们是湿地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维持水体净化、生物链平衡及湿地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守护水生生物的自然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相关规定,现提示如下:
1. 湿地公园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捕捞鱼、蟹、虾、螺等水生生物。
2. 禁止破坏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包括擅自开挖、填埋水域,或向水体投放有害物品等。
3.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将予以劝阻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湿地之美,在于万物共生。保护水生生物,就是保护湿地的生机与活力,更是为我们及后代保留一方自然净土。恳请广大市民及游客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监督,携手守护这份自然馈赠。